根据学生工作处(部)2022年9月9日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小组认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最终确定困难生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
公示期: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28日。
受理意见机构及联系电话:
学院纪委: 68250408 郑老师,学工办:68250754 白老师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