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主席(兼教代会主任):
(1)在上级工会和学院党委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会活动;
(2)列席党政联席会,组织和召开教代会代表大会,按照工作程序带领教代会代表参政议政,履行工作职责,负责检查教职工提案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起草工会、教代会各类工作计划和总结,并做好实施、落实工作;
(4)加强组织建设,发挥工会委员会的团队作用;协调工会与其他部门的工作;
(5)负责工会经费的开支审批;
(6)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生活委员:
(1)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
(2)提交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健全和保管工会组织的经费使用档案;
(3)发放福利慰问费;
(4)健全和保管工会组织的档案资料(会员档案、会员报告、会议记录等);
(5)承担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青工委员:
(1)组织学习和宣传与工会建设、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章程;
(2)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3)负责民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4)负责青年教职工的相关工作;
(5)负责工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各种会议记录的归档,负责教代会代表提案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6)完成工会交予的其他任务。
四.文体委员:
(1)组织学院各类文体活动;
(2)建立协会和兴趣小组;
(3)起草和实施文体活动计划。
(4)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女工委员:
(1)开展与女教职工相关的工作,包括女教职工福利发放、评奖评优等;
(2)开展与计生相关的工作,宣传相关政策,上报相关信息;
(3)参与教职工和谐家庭建设,做好教职工子女升学、家庭矛盾调解等工作;
(4)协助办公室组织开展教职工定期体检工作;
(5)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组织委员:
(1)组织工会小组长及教代会代表的改换工作,以及在本届工会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会委员、教代会代表的退、换、改工作;
(2)做好会员的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工会会员网络信息的维护与管理;
(4)协助管理学院工会经费和发放福利慰问费工作;
(5)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