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yb体育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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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03-18 11:02:40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0-06-12 

 

各二级党组织:

 

按照中央和重庆市委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市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组〔201064)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科学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中建功立业。

 

第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的重要举措。学校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也应当看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任务,一些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深刻,一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仍有待解决,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尚需继续完善。这次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入,必将对深入学习和长期实践科学发展观产生积极的作用。

 

第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增强党组织战斗力、激发党员队伍生机活力的重要载体。多年来,根据学校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各级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了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作用的发挥。但也要看到,有的基层党组织活力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有的党员意识弱化,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动力不足,等等。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对于进一步增强各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推动学校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骨干力量,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可以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到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创学校各项工作新局面。

 

二、准确把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全校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做教书育人排头兵、育又红又专接班人”为主题,以“培育优良‘三风’、推动‘三高,建设”为载体,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抓党建、促三风、建三高”行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学生标兵”活动和设立党员教师教学示范岗、党员职工服务示范岗、党员学生学习示范岗等形式发挥党员作用,进一步带动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培育和形成,推动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质量大学生、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贯彻落实这一总体要求,关键要把握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具体活动目标:

 

㈠ 推动科学发展。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和落实推进本单位科学发展的规划、思路和举措,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领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㈡ 促进校园和谐。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了解师生员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校园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㈢ 服务师生员工。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紧紧依靠师生员工,认真倾听师生员工呼声,及时反映师生员工意愿,主动关心师生员工疾苦,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

 

㈣ 加强基层组织。要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要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的建设。

 

三、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全校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和“优秀共产党员•学生标兵”为主要内容。

 

先进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单位发展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领导班子团结、勤政、廉洁、务实、创新。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综合素质高,思想作风好,自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建立健全二级教代会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一套学习、议事、工作、监督等行之有效的工作与管理制度。四是工作业绩好: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党组织活动。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五是师生反映好: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解决师生员工的困难,有针对性地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的作用发挥充分,统战工作出色,师生员工精神风貌好,和谐校园建设成效明显。

 

“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的基本要求: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人生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革命本色。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日常教学工作中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在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力争上游、勇攀高峰。三是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勇挑重担,任劳任怨,群众反映良好。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按照《党章》和《教师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人民教师的灵魂塑造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团结、带动、影响其他教职员工为教育事业而努力工作。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规范教学行为。

 

“优秀共产党员•学生标兵”的基本要求: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增强政治思想觉悟,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带头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关系,热心为同学和班级服务,不计较个人名利和得失:团结同学、关爱集体,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三是带头争创佳绩。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用心刻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创新意识,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促进带动同学健康成长。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违规现象。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党性强,坚持原则,具有正义感,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较好地树立了党员形象。

 

四、深入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确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主题和载体。要按照六个环节,深入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㈠ 公开承诺。各级党组织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方案,明确争创重点、效果目标、实施进度和具体措施,党员提出参加创先争优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通过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㈡ 积极争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按照活动方案和公开承诺,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任务,按照党组织“五个好”具体标准和党员“五带头”具体要求,通过设立党员教师教学示范岗、党员职工服务示范岗、党员学生学习示范岗等形式发挥党员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和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在本职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履行职责,办好承诺事项,发挥作用,展示形象。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记实登记制度,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过程、重大事项和效果逐一登记备案。

 

㈢ 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通过参加下级党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点评。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及时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随时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㈣ 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聘请活动监督员等形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群众意见建议。群众评议每年组织一次,可与党员民主评议结合进行,评议结果要登记在册。

 

㈤ 组织考核。学校党委对二级党组织每年组织一次“五个好”验收考核。每年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时,二级党组织对党员“五带头”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㈥ 评选表彰。学校党委在“七一”前,评选表彰一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并从中遴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向上级推荐。

 

五、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㈠ 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相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要在人财物上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条件。要建立落实工作责任制,各二级党组织书记为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投入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亲自组织研究活动的重点工作。要以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㈡ 加强分类指导。要针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别的实际情况,分层分类进行指导,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教师党员、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等不同群体特点,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使创先争优活动贴近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

 

㈢ 鼓励探索创新。要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有机结合起来,鼓励支持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在活动主题、实践载体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改进活动手段,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㈣ 强化督促检查。学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建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二级党组织活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掌握、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全校创先争优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㈤ 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校报、广播、电视、校园网等平台的作用,采取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文件精神,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道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㈥ 坚持统筹兼顾。要统筹安排创先争优活动的各个阶段和环节,做到有机衔接、有序推进。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结合起来,与构建和谐校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日常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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